如何规范执法证件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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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森林公安既有公安执法职权,又有林业行政处罚执法职权,因此在执法工作中,森林公安民警可以使用两种执法证件,即:人民警察证件、林业行政执法证件.前者供人民警察办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时证明执法人资格使用,而后者只适用于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这是因为国家林业局在中明确规定,森林公安执法民警在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持有国家林业局统一核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件".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森林公安》 2005年3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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