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姚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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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已有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已不能满足各方新需求和适应管理新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调查条例》的要求,2017年下半年我们迎来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同时将在2020年形成新分类体系下的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继承和发展,即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成果为基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细化了已有的内容、更新变化的内容、增加了缺少的内容。基于此,本文主要对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进行分析探讨。
出处 《基层建设》 2019年15期
出版日期 2019年10月0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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