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辩禁止不利变更——一个不断扩展的行政法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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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申辩禁止不利变更原则,既是相对人陈述申辩权的保障,也为相对人提供了强有力的平等武器,同时也是国家行政权谦抑性的表现.但这项基本原则要在我国行政法领域完全展开,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理论,同时进行渐进的立法修改,更需牢固地树立人权观念和程序观念.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政法论坛》 2005年5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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