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文化共性、相异性与我国刑事诉讼模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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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属于强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从法文化的共性要求出发,我国应改变现行刑事诉讼中权力控制的方式,即将权力控制的主要方式从单向度的纵向权力控制转变为以同位权力之间的制衡,同时在立法中贯彻权利保障的非纯功利思想.但与此同时,法文化的相异性要求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必须要考虑本国的国情.将刑事诉讼模式定位于以职权主义为基础,同时吸收当事人主义的混合模式,是比较现实的选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政法论坛》 2005年5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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