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安质系统如何更好的发挥“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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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安全的项目和优质的工程是“干”出来的,不是“检查”“监督”出来的。“干”且符合标准是岗位工作职责,是岗位本质要求,“检查”“监督”是对岗位工作“偏差”的再次修正,是服务、保障和补充。要实现安全质量“管”的职能责任落实,“监”的监督程序与环节到位,发挥综合监督、辅助“纠偏”的拾遗补缺作用。就要加强安全专职人员队伍及能力建设,对照相关规定积极落实,不合规的要进行纠正,不能在安全人员配备上“顶数凑和”,对管理素质、业务技能不具备的专职人员应该调整出安监队伍,特别是安全专职人员必须是企业正式员工,确保把安全监管队伍配齐配强。安质系统正常高效运行还需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才能使“监”发挥更大的作用,才能为“管”提供更好的保障,才能更好的卡控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质量,使安全质量有序可控。
机构地区 王颜鑫
出处 《建筑学研究前沿》 2019年1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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