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国法治的现状和司法改革的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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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代司法制度对于西方国家来说是内生型的,但就中国等后发展国家而言,由于本身有着生命力极强的本土文化,而现代化基本上又是一个全面向西方学习、进行制度移植的过程,因而使司法改革面临着本土化还是国际化的道路选择。当前,中国法治的初级性现状决定了我们的司法改革必须采取立足本土资源实行拿来主义的渐进武改良方略,在具体运用这一方略时要注意把握改革分寸的六条依据和判断标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06年1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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