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让与通知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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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知是整个债权让与制度发挥作用的核心所在。债权让与在让与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生放;债权让与通知是一种观念通知;受让人可以成为让与通知的主体;让与通知在当亨人法律地位、诉讼时效、二重让与、让与人破产等诸多情况下均发挥效力;让与通知撤销须经受让人同意。
作者 赵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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