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处罚时效应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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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处罚时效是指对行为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末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两年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时计算,违法行为呈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土地》 2006年2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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