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和香港反腐败法律比较研究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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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反腐败的法律渊源方面,香港主要有、、;内地的是刑法典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及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事业的管理秩序罪中所规定的公司、企事业人员受贿罪和向公司、企事业人员行贿罪.在机构设置方面,香港是廉政公署,内地主要以反贪污贿赂局为主.内地反腐败的法律应该在犯罪主体、贿赂物的认定、反贪机构的独立性、举报人的保护等方面借鉴香港的制度.
作者 徐岱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金陵法律评论》 2005年2期
关键词 反腐败 内地 香港
出版日期 2005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