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增设“待扣税金”会计科目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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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涉税处理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常会由于会计处理不当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笔者采取增设“待扣税金”一级科目的方法进行处理效果很好。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商业会计:下半月》 2006年3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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