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展台之举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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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参加残奥会举重比赛的运动员,一般是脊髓损伤、脑瘫和肢体残疾的伤残人士,与健全人相比该项目运动员运动寿命要更长些。运动员按体重划分为男、女各10个级别,残疾级别采取达最低标准者即能参赛的公开级,每个级别的比赛都直接进入决赛。每位选手有三次试举机会,允许第四次试举,但只作为记录,不计人最后成绩。每次试举所增加的重量必须为2.5公斤的倍数,在试图破纪录的情况下必须是0.5公斤的倍数。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残疾人》 2006年4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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