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容摘要我国立法没有对未成年取保候审作出专门规定,司法实践中只是依照相关刑事政策,参照成年人取保候审的适用标准,致使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率低,且标准不一。而国际上对未成年人审前不羁日益重视,国外也有单独立法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可以借鉴,加之,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社会危险性相对较小。因此,我国应重新设置专门针对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完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具体程序及相关配套措施,并转变司法理念,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
出版日期
2011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