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后弃赃逃跑又返回抢劫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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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案情]2005年9月2日,王某到一停车场用自制的工具窃得他人停放于该处的轻便二轮摩托车一辆(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000元),随即驾车离开现场。王某在驾车逃离过程中,因形迹可疑被附近某工贸有限公司员工马某、张某发现,马、张二人遂驾驶一辆轻便摩托车进行追捕。王某无奈,弃车逃跑。当马某、张某追回赃车后,张某先行离开,马某则发动车辆准备返回。此时,王某又返回弃车现场,对马某猛踢一脚,致使其连人带车摔倒。之后,王某准备再次发动车辆驾车逃离现场,因该车无法发动,王某只好又一次弃车逃跑。后王某被民警抓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06年5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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