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实施新所得税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据阿富汗《喀布尔时报》2006年2月14日报道,卡尔扎伊总统已批准了新《所得税法》,经政府公报刊登后即正式实施。根据该法律,收入5万阿尼的公司(约合1000美元)须缴纳10%所得税,超出5万阿尼部分的须缴纳20%所得税。政府雇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收入达12500阿尼者须缴纳10%个人所得税。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商务与法律》 2006年1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