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与思考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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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新形势下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也是指导监督执纪工作实践的方法论。“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设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其中最难的是第一种形态,最关键的也是第一种形态,强化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作者 赵飞
出处 《基层建设》 2019年3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