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砂石料加工系统污水处理常见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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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引言根据相关生产管理经验及调查结果显示,水利水电工程中因砂石骨料质量要求较高,砂石料加工系统常规采用湿法生产,产生大量含悬浮物的污水,而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口号的提出,目前国家环保意识大大提升,现阶段及未来对砂石加工污水的要求必然是零排放、全回收利用。而目前水电砂石污水处理普遍采用的“石粉回收+辐流沉淀+机械压滤脱水”处理工艺,仍然存在一些实际使用问题,导致污水处理系统使用效率较低,即使达到零排放要求,也增加了运行成本。1、砂石料加工系统污水砂石料加工系统产生的废水,其主要特点是泥沙含量高,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过对国内一些在建和已建电站现场采样实测,砂石加工系统污水悬浮物的浓度一般在15000~80000mg/L,而泥沙含量一般为60~80kg/m3,甚至可以达到100kg/m3。如果该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不仅会影响水质,而且会对生态造成破坏。例如,大量的泥沙随污水流入河道,使得河床抬高、破坏河流中鱼虾等水生物的生存环境。因此,对砂石料加工系统产生出的污水必须处理达标后回收利用。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1996)要求,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水域功能和标准的分类,可知水电行业砂石料加工系统污水排放悬浮物浓度最高不可超过150mg/L(二级标准),而回收用于砂石料加工系统的部分,根据水电工程砂石加工系统设计规范,悬浮物浓度不可高于100mg/L;用于洒水降尘的部分,根据地表水环境水域功能的规定,悬浮物浓度不可高于70mg/L。2、水利水电工程砂石系统污水处理工艺废水处理采用“石粉回收+辐流沉淀+机械压滤脱水”的处理工艺,废水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达到零排放的要求,其循环利用水的水质能够满足《水电工程砂石加工系统设计规范》(DL/T5098-2010)中关于砂石加工用水水质标准(即悬浮物浓度(SS)小于100mg/L)的要求。总体处理工艺如下:砂石加工系统各部位生产废水经水沟汇流进入集液池,废水由渣浆泵泵送进入石粉回收装置进行处理,回收的部分石粉掺入成品砂中,用于调节成品砂细度模数;然后集液池溢流的废水通过管道汇流进入辐流沉淀池配水井,同时加药装置预先配置好絮凝剂(PAC、PAM),使污水与絮凝剂在配水井内充分混合,然后一同进入辐流沉淀池;辐流沉淀池内部设置刮泥机,废水在池内絮凝沉淀,污泥与清水分离,上部清水溢
出处 《中国建筑知识仓库》 2019年3期
关键词
出版日期 2019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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