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胶卷被冲坏摄影家获赔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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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沈阳市一摄影家拍摄的3个胶卷被一图片制作公司在冲洗时不慎冲坏,这名摄影家把图片制作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判决,摄影家的损失不仅仅限于3个被冲坏胶卷的价值,图片制作公司应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赔偿摄影家精神抚慰金5000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现代声像档案》 2006年3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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