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人民调解率先立法 引来中央各大媒体采访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去年9月23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并于当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由省级人大制定的人民调解工作地方性法规。今年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同志在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呈报的《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暨(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作出重要批示:“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青海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制定出台了《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使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和法律效力。
作者 陆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民调解》 2006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6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