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务教育法》凸显治理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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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教育部近日发出《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依法规范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对学生进行排名,不得占用节假日集体补课,不得组织各种辅导班和学科竞赛,不得举办重点学校、重点班。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6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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