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创业中心运作主体模式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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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创业中心建设已经有很长时间,但重量不重质的现象较为严重,本文从生命周期理论出发,探讨创业中心经营主体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最佳运行模式,从而得出这样的结论:孵化器在初创期是社会公共品,其投资与经营应由政府作为主体,风险由政府承担。当孵化器进入成长期与成熟期后,应不断淡化政府的角色,由企业出任孵化器经营主体,形成企业化运作,同时对武汉市众多高新技术创业中心进行了比较研究,对提高创业中心自身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经济评论》 2004年2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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