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为什么要逼我告你--一位14岁孩子自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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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叫小祥,今年14岁,是皖南某县一个中学初中三年级学生.我一周零五个月时妈妈便与我爸爸离婚.听爸爸说妈妈是嫌弃他当工人工种苦工资又低才离婚的.按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应归妈妈抚养,可是妈妈不但不要我,而且连抚养费也分文不分担.疼爱我的爸爸二话不说,要求法官将我判给他抚养.从此妈妈便外出了.爸爸在外地上班,只在双休日时才能回家带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家庭与家教》 2003年4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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