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法官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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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本质上说是法治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个重要特征。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力量。所以,提高法官素质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我国法官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措施,从法官的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心理承受能力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我国法官的素质,加快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商洛学院学报》 2007年1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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