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证券法》看我国的审计法律责任——基于“德勤科龙门”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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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淮北为橘,淮南为帜”,这句古老的寓言印证了德勤在附内外审计质量的“判若两人”。为何德勤等会计师事务所在发达国家声誉良好,却为了区区百万元人民币的中国上市公司审计费做出有损信誉的事?我们不禁想起那个古老的寓言;除了这些企业追逐利润的本性.中国目前的制度土壤也为跨国公司提供了“宽松”的法律环境:会计师事务所违规成本极低.所面临的民事赔偿责任几乎为零。在这样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不再坚持自己的职业操守,不但是作为企业的追求利润本性使然,更是大环境的必然。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电子财会》 2007年4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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