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伪证罪的立法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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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律师伪证罪的设置存在众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犯罪主体具有特定指向性、罪状具有模糊性与宽泛性和《刑法》第306条与其他条文间存在相互的包容性。同时,本罪的设置带有职业歧视性色彩,违背立法理念。要解决存在的这些问题,建议废除本罪,或者修订主体和罪状,建立和完善律师惩戒制度,转变观念,确实保障律师权利。
作者 蔡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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