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士文化与“诗可以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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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兴”的本义为“起”,唐代于诗人、诗歌皆见之。汉、唐虽并称,而汉代重儒,唐推行进士制,文学重于儒学,由武后至唐玄宗,跨越了唐诗的初、盛唐发展,“文章之选”当有作用。“兴”又被释为“感发志意”,唐人所“感发”者具有特殊的涵义和指向,诗人“起”而作,“志意”也成为唐诗的基础与主要内容。孔子言“兴”,尚有“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一说,唐人以“振奋之心”、“勉进之行”突破了传统的“中道”,发扬文苑精神,一改儒林传统,重情性不重德行,诗歌创作表现为极情尽致,乐而淫,哀而伤。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文艺研究》 2007年4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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