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评价学生习作时要“以生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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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写作评价是写作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阶段性学习成果的一种认定,是习作指导的继续和深化。《语文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中指出:“写作评价要综合考察学生作文水平的发展状况,应重视对写作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的评价。重视对写作材料准备过程的评价。重视对作文修改的评价。”《语文课程标准》关于写作评价的建议引发了我的思考,那就是写作评价要“以生为本”,要有效地促进学生作文个性化水平与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以生为本”的写作评价是指教师要尊重学生习作的个性化情感、个性化生活体验、个性化思想,关注学生习作成长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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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21年07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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