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殿试中偏重书法之弊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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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初殿试中即偏重书法,这与后来无别,只是偏重的程度以及“书法”的内涵有所不同而已。所谓以书法取士,启于乾隆朝,启于嘉、道诸说,均不确。清代重字轻文之弊发展经历了“偏重书法”和“尤重字体”两个阶段。究其原因,清代殿试所谓“以文为重”的“文、字兼取”的阅卷标准本身就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性,历史因袭及清代多方面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偏重书法弊端出现的必然。这种风气对清代的政治生活和书法艺术都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书法研究》 2007年2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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