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及时性及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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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目的分析山东省2017—2019年入组治疗的HIV/AIDS抗病毒治疗的及时性和影响因素。方法数据来源于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入组抗病毒治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启动抗病毒治疗年龄≥15岁的中国内地籍HIV/AIDS为研究对象。纳入分析的变量包括人口学特征(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感染途径、样本来源、诊断日期、基线CD4+T细胞水平、临床分期等。采用χ2检验对不同特征的研究对象及时治疗情况进行单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研究对象及时抗病毒治疗的影响因素。结果7 425例HIV/AIDS中,男性6 813例(91.8%),同性性传播5 236例(70.5%),开始治疗时年龄为(36.05±12.51)岁,符合治疗标准的HIV/AIDS确证后30天内入组抗病毒治疗的比例从2017年的55.9%(1145/2050)上升到2019年的65.3%(1821/2789),已婚或同居、高中及以上学历的HIV/AIDS及时治疗可能性较高,OR值分别为1.136、1.299;外省的HIV/AIDS及时治疗可能性低于本省者,OR值为0.664;≥55、45~54、35~44岁组HIV/AIDS及时治疗可能性高于15~24岁年龄组,OR值分别为1.530、1.505、1.394;经异性性传播的HIV/AIDS及时治疗可能性低于同性性传播感染者,OR值为0.803;样本来源为羁押场所的及时治疗可能性低于样本来源为检测咨询的病例,OR值为0.204;治疗基线CD4+T淋巴细胞>500(个/μl)的病例及时治疗可能性低于≤500者,OR值为0.545;基线无临床症状者治疗及时的可能性低于有症状者,OR值为0.727;基线临床分期为Ⅳ期的HIV/AIDS治疗及时性高于基线临床分期为Ⅰ、Ⅱ、Ⅲ期者,OR值为1.307。以上P值均<0.05。结论2017—2019年山东省符合抗病毒治疗标准的HIV/AIDS入组治疗及时率不断提高。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年龄、样本来源、感染途径、基线临床分期和CD4+T淋巴细胞水平等和治疗及时性相关。
出版日期 2021年09月0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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