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代理的性质界定——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代理理论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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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外贸代理性质模糊,在实践中带来了许多问题,使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无法确定。由于立法上并未对外贸代理的性质加以明确的规定,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学理上讨论其存在的依据,明晰其适用范围,力求做到外贸代理制度与传统代理法律制度的兼容。
作者 李园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7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