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徽省休宁县东临溪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紧紧围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职能和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创建平安、和谐临溪,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保障作用。2004年以来,连续三年被县人民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站所”。2005年12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荣誉称号。2006年在全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检查考核中又名列前茅。该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管理、贵在坚持、重在成效,认真做到“定、提、抓、挂、投”五个到位。
出版日期
2007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