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后七子”领袖李攀龙的诗歌,具有以法式规范创作的倾向。其边塞诗有两类,一类是前所未有的海防诗,一类是传统的塞防诗。前一类因无所依傍,其诗写得内容真实、意象新颖、气韵流动;后一类,他力求模仿盛唐边塞诗,但社会现实已与盛唐相去甚远。因缺乏现实支持,其诗情调苦涩、内容沉重,差可与中唐边塞诗貌仿佛。由此得出结论:主观上追求的范式、格调,只有与客观现实吻合时,才有效果,否则就会出现法式与创作实践的冲突。法式只能服从于现实内容。
出版日期
200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