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广告宣传单签订合同仍有效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投保“分红型保险”引纠纷2007年4月,顾先生看到了一家保险公司一款两全保险的宣传资料,资料上写着:“每月存116元,每两年利息固定给800元”、“生存金领取:66周岁前每两年领取有效保额的8%+年度红利……”、“欲了解详情,请速与我联系!”、“注:本数据以假定投资收益6%测算,内容仅供参考,详细保险责任及保单权利、义务等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宣传资料还以零岁小女孩为例进行了举例。落款处写着保险集团高级理财顾问赵某某的名字及他的手机号码。于是,想给自己一定保障的顾先生拨打了电话,咨询了这款保险的相关内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庭内外》 2008年1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