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待费超支问题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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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业务招待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这是《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一文中对业务招待费所下的定义。该文件同时规定,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的比例。该文件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促进党政机关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审计文摘》 2008年3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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