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开发法应纳入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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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房屋拆迁评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15条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必须坚持房地合一的原则,从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方法中选用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一股应当以市场比较法为主。不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价方法,并在估价报告中充分说明原因。对门面或者收益性的房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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