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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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青年报》曾经报道,兰州市公安局将当地6家媒体的16名记者列入公安系统今后拒绝采访的名单。这一名单不仅送达各新闻单位,并抄送省市宣传、政法部门。此事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作为个人可以拒绝记者的采访,但作为政府部门、执法机关,公安局不能因此封杀记者的采访权。”兰州大学新闻系教授段京肃、副教授李惠民一致认为,公安局的做法是不妥的,超出了它的职权范围,属侵权行为。如果认同了公安局的做法,那后果是十分可怕的。如果任何一个部门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封杀记者,我们还要不要舆论监督?据媒体披露,遭封杀的记者,都曾经报道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城市党报研究》 2003年5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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