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征收物业税的经验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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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的权责不同,美国实行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分税制,三级政府共同分享税收权力。联邦和州有税收立法权,而地方没有立法的权力,只能在州制定的税法约束下征税。联邦政府开征的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遗产与赠与税、消费税、社会保障税和关税;州政府征收的税种包括销售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消费税、物业税、遗产与赠与税、资源税与社会保障税;地方政府征收的税种主要包括物业税、销售税、消费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上海房地》 2008年4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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