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律援助困境与对策研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摘要:法律援助最先开始于15世纪的英国,虽然法律援助在西方已经发展多年,但引进到我国却只有30年左右的时间。2003年,我国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这对于我国法律援助的发展是重大突破。随着法律援助多年的发展,高校法律援助则应运而生,并且逐渐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为把我国建设为法治国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在中国第一家挂牌成立的是武汉大学的“社会弱者权力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法律咨询案件近8万件,代理案件数千件,多数以胜诉告终。总的来说,初步探索阶段是高校法律援助的现阶段时期,要达到成熟完善的时期只能说“任重而道远”,条件的不成熟也会在高校法律援助发展迅速的过程中遇到许多困境。值得肯定的是高校法律援助与诊断式法律教育在一定条件下形成互为一体、相互融合的发展趋势。到目前为止,不是所有的高校法律援助发展都很迅速,获得显著的成效。在互联网的时代冲击下,越来越多的高校法律援助也显现出一连串的局限性和缺点。
出处 《教学与研究》 2022年3期
出版日期 2022年05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