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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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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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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作调解就判决离婚合法吗?
未作调解就判决离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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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华是一名建筑工人,常年在外地打工。2004年他认识一位女孩并开始与她恋爱,2006年3月领取结婚证。后来女孩去广州打工,不知怎么回事就提出协议离婚.大华自然没有同意。她于是向法院起诉离婚。2007年4月30日开庭,还没到1小时就结束了,法庭未作任何调解工作,就判决他俩离婚。
DOI
0dpog7x0j2/593793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08年10期
关键词
判决离婚
调解工作
合法
建筑工人
协议离婚
结婚证
分类
[政治法律][法学]
出版日期
2008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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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期刊
江淮法治
2008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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