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谁“害”了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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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得数年前,“泰安案件”曾轰动全国,该案令人震惊的地方有两点,一是从市委书记、市长、秘书长到公安局长许多要员集体腐败,纷纷落马;二是前程看好的前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的一番话令人深思。东窗事发后,他对办案人员发自肺腑地感慨:“原想官做到像我这一级也就没人管了……我最大的失误是用人不当。”言外之意,如果公丕汉不做当地的检察长,他胡建学兴许还不会沦落到阶下囚的地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民检察》 2002年12期
关键词 害贪官 究竟害
出版日期 2002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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