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社区的兴起及法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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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区是公民社会的基层组织,是公民社会自治的基本部门,也是现代社会治理模式的体现和要求,在大都市中的表现就是城市社区。在现代性转型时期,中国城市社区的产生,尤其是作为和谐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基层组织,承栽了政府社会职能转变的要求和补充。因此,我国城市社区的法治建设就体现为:社会治理与法治的统一,制度建设与能力建设的统一,体制建设与意识建设的统一。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前沿》 2008年9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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