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自由及其限制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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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继承法》承认遗嘱自由,同时为了限制遗嘱自由,防止损害享有'必要遗产份额'的法定继承人权益的情况发生,专门规定了必继份(必留份)制度,但该制度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我们应当更新立法理念,根据变化了的国情适时修改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加大对遗嘱自由限制的力度,建立特留份制度,以解决遗嘱自由与保护继承人权利的冲突与矛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海峡法学》 2010年3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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