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制民事类法治节目应注意的问题及必要的规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在我们的采访工作中,民事案件及民事纠纷类选题的来源无非是:一是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部门提供;二是观众的热线或来访求助;三是记者从其它社会传播渠道获得。包括亲友的转述甚至是求助。对于第一种选题来源,我们无须赘述,因为它会由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界定和把握。
作者 王众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理论观察》 2008年5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