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家庭住所可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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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方位支持创业者创业。重点指导促成五类人创业:今后,国家将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08年12期
出版日期 200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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