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授权式定密体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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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的对照式定密体制由于没有明确的定密主体,导致定密随意以及错定密问题的大量存在。而授权式定密体制对定密权的授予主体、授予资格、授予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以权力的授予为前提,这样就能克服对照式定密体制的不足。建立授权式定密体制必须明确机关、单位为定密的责任主体,并实行定密责任人制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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