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广州办事处诉中山市工业原材料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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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质证。经质证后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5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