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村干部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的路径研究——以怒江州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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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提升村干部治理能力和水平,事关乡村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大局。2018年,被纳入全国深度贫困“三区三州”之一的怒江州,在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实施下,怒江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村、贫困县全部达到退出标准,如期脱贫摘帽,下一步,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怒江州乡村全面振兴是首要任务.虽然当前已实现全面脱贫,但由于历史及地理区位等原因,怒江州在乡村治理方面仍存在短板,特别是村干部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与提高.本文将立足怒江州乡村治理实际,分析怒江州村干部乡村治理能力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提升怒江州村干部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对策建议。
出处 《教育学文摘》 2023年4期
关键词
出版日期 2023年04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