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足县挪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专项资金并弄虚作假有关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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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今年6月,市监察局、市林业局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审计署《关于重庆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专项资金的审计决定》(审农决〔2001〕183号)中提出的有关大足县林业局挪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称"天保工程")专项资金建设西山森林公园活动中心的有关问题作了深入的调查核实。经查,从1998年11月至2000年6月,大足县林业局先后共将184.97万元"天保工程"资金挪作它用。1999年9月27日,当接到上级有关部门要来检查国债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后,大足县林业局编制了一套450余万元包含有部分真实凭证的造林支出假帐,用于应付上级有关部门对"天保工程"专项资金的检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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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1年20期
出版日期 2001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