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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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并存,对工程造价投资文件的编制,"实物法"与"定额法"两种方法可以同时并存;具体采用那种计价模式,应由造价人员根据工程项目所需的有效劳动资源能否合理确定。理论和实践证明,对宏观管理为目的的工程造价投资文件的编制应以"定额法"为主,如规划阶段的投资估算,可研阶段的投资估算,初设阶段的设计概算等;以微现管理为目的的工程造价投资文件的编制应以"实物法"为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 2001年4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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