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文气说”的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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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文气说“文气说’”是中国古代文论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早在先秦时期,孟子就提出了“养气说”,他在《孟子·公孙丑上》中说:“吾善养吾浩然之气”。何谓浩然之气?他解释道:“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同上)孟子提倡养气主要是强调作家要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要以“义”养气。《淮南子》中对气的认识则进一步发展,认为气可以提高人的审美能力。“今人之所以眭然能视,营然能听,形体能抗,而百节可屈伸,察然能分黑白,视美丑,而知能别同异,明是非者,何也?气为之充,而神为之使也《淮南子·原道训》,这里认为人之所以能“视美丑”、“明是非”是因为有气充实于其中,气使人具有了审美的感觉。真正把气引入文学理论则始于曹丕。他提出“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他把“气”视做文学作品的灵魂,并从创作主体所具有的独特的“气”来考察文学气有阴阳,则有清浊,因而文学作品之“气”也有刚柔。文学作品之“气”的产生依据于作家本性,是不能强制使其改变的,曹丕在这里讲的“气”主要指作家的气质,而这种气质是自然禀赋的,它决定着作家的创作风格。后来,刘勰和钟嵘继承了这种理论,进一步充实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集宁师范学院学报》 1998年1期
出版日期 199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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