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古代蒙古的经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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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古代蒙古的法制,分为四个时期:习惯法时期、成吉思汗大札撒时期、政教并行时期、清朝地方法制时期。习惯法时期及后来成文后的法典律令中,不乏经济立法的内容,并有着鲜明的游牧经济特点,是中华法制史上最具游牧特点的一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1997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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